许多人都知道,神藉约翰卫斯理使十八世纪的英国得到复兴,并建立起卫理公会这个宗派。我们也知道他是一位伟大的传道人,和出色的组织人才,但很少人知道卫斯理靠着讲道和写作赚过很多钱,他一度是英国最有钱的人之一。在他那个时代,一个单身汉一年只要三十英镑就能过得很舒适,而卫斯理的年薪却高达一千四百英镑。难怪他对基督徒该如何处理自己的财政,很有一套意见。
当卫斯理迈入老年时,他对卫斯理宗派开始感到失望。虽然他眼看这个运动由他个人开始,发展成一个拥有上百万会友的大宗派,但他却觉得它已失去当初原有的灵力。他看出这些卫斯理会信徒已不再像以往那样的饥渴慕义,也不再对清晨五点的听道聚会有兴趣。当他看到信徒们不像过去那样热心地探访穷人与病人时,他知道他们爱邻舍的心已慢慢冷淡下来。他知道这种冷淡会使圣灵担忧,也使圣灵无法与他们同住,他担心自己一生的辛劳都要失去它的果效。
除了认为神会离弃卫斯理信徒外,他觉得他也知道这病症的起因:一种特别的罪导致他们失去起初的爱心,使他们与神有隔阂。卫斯理说,在一百位卫斯理信徒中,找不出一位在这方面是完全顺服主的。他也埋怨其它传道人从不指责这种罪,因此在他晚年时,他自己就格外常指责这罪。在他离世前三年,他以此罪为题所写的讲章,远多过他前五十年针对此罪所写讲章的总和。在他自以为是人生最后的一篇讲章里,他责备信徒们不肯在这方面顺服主。他甚至告诉都柏林的卫斯理信徒,要为卫理公会走下坡负责。他说:
「你们就是这些人,常使神的圣灵担忧,你们是使祂恩慈的影响力无法降临在教会的主因。」
卫斯理留意到,在卫理公会发展的初期,信徒多半是穷人,但二十、三十或四十年后,他们比以前富有了二十、三十甚至四十倍。随着经济的好转,信徒生活敬虔的程度却相对地降低了。卫斯理发现,这些信徒的钱愈多,爱神的心就愈发减少。
他注意到几个不敬虔的实例:
第一个可证明他们爱主之心减少的,是他们对追求成圣的兴趣减低了。他对他们说:
「你们过去那种迫切『追求完全』的心志已经没有了。」
第二个证明是骄傲。卫斯理警告他们,因为愈来愈富有,他们也变得愈来愈自傲。他们对自己的看法充满自信,对责备的话则愈来愈不爱听。他说:
「你们已不像从前那么容易受教,……你们很欣赏自己的意见,深信自己的意思是对的。」
另一个证明他们灵性倒退的实例是他们已不似从前那么谦卑。卫斯理说:
「过去你们的爱心不易破人煽动,倒使你们能在各种环境中都做到以善胜恶,如今却经不起考验,很容易发怒!」
下一个证明他们灵性死亡的实例是,他们无心帮助穷人。卫斯理说:
「你们过去曾不畏风雪,也不畏摆在眼前的各种十字架,经常探访穷人、病人和有需要的人,如今面对这些需要时,却问道:『你不怕弄脏自己的丝质外套吗?…你不怕带甚么寄生虫回来吗?』」
最后一个实例可证明这些卫斯理信徒灵性一落千丈的,是他们不再向别人传福音。过去卫斯理信徒随时关心人的灵魂,如今卫斯理必须常问他们:
「你们当中那些人对那些无知、四处流浪的人仍有爱心的?他们也许就这么一辈子流荡下去,直落进火湖也无人阻止。神使你们的心变硬了。」
【注】: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指出人们在钱财的使用原则上,决定他是事奉神或事奉玛门。(太六19-24)
我们从来不认为卫斯理会恨,但他有的。他讲道时常提到爱,要信徒爱神和爱邻舍。他甚至教导信徒说,神的爱可充满我们到一个地步,使我们能以完全的爱人和爱神。但有四个字却是卫斯理所痛恨的,那就是「我花得起」。
每当卫斯理责备信徒在饮食、衣着或生活形态上太过奢侈时,他们就回答说:「为甚么不行,我花得起啊!」卫斯理争辩说,除了基本生活及工作上的需要外,基督徒是甚么都花不起的。他根据以下五点说明自己的理由。
1、神是基督徒所有钱的来源
我们当中没有人能单凭自己的聪明或努力作工赚钱,因为我们赚钱时所需的体力和智慧也是神所赐的,惟有神是我们一切财富的源头。针对那些自觉有能力提高自己生活水平的人,卫斯理这样问道:「这些额外的财富是谁赐给你的,或更正确地说,是谁借给你的?」
2、基督徒必须为自己如何用钱向神负责
卫斯理经常力劝大家,钱要用得有智慧,因为他们有可能随时都要向神交帐。由于无人知,这「随时」几时来到,所以人人「随时」都不该浪费金钱,不要以为日后还有机会再改正。他问那些自觉有权随意花钱的人说:「你会在这世上再留多久?你有可能明天,或甚至今夜,就必须为自己用钱或使用自己才干的方式向这位审判活人死人的主交帐?」
3、基督徒是神金钱的管家
神放在我们手中的钱并非是我们的,而是他的。我们并不是这些钱的主人,只不过是替神支配、使用而已。因此我们无权任意使用它们,而该听神的指示。卫斯理提醒听这项真理的信徒们说:
「有何管家不怕犯错?胆敢浪费他主人的财物?敢不照主人的指示自行支配主人的财产?」
4、神将钱交给基督徒是为了叫他们去用在那些有需要的人身上
神赐下金钱的目的是为了使我们能帮助那些穷苦及有需要的人,先把钱用在自己身上是等于偷窃神的钱。神对一些生活得十分舒适的卫斯理信徒这样说:
「岂不知神赐你们金钱,除了要你们用在自己家庭的基本需要上以外,也要用来供养饥饿的,赤身露体的,帮助陌生人、寡妇、孤儿,甚至援助全人类的需要?你们怎敢诈取神的物,把它用在其它事上?」(雅一27)
5、基督徒不应该为自己购买奢侈品,一如不该把钱掷在水中
我们是神资产的管家,供应饥饿的人和赤身露体之人的需要,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可以把多出来的金钱换成食物和衣服。浪费别人的食物和衣物是错的,把钱不必要的浪费在我们自己身上也是不对的。卫斯理说:
「无人可以将自己用来喂养穷人的钱掷入海中。」
如果我们执意浪费神的钱,岂不就等于抛钱入水吗?何况把钱丢在海里害不了人,把钱任意浪费在我们自己身上,却会使看到的人心灵受污染,使他们心中充满「骄傲、嫉妒、贪恋、爱世界及许许多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雅四1-3)
然而卫斯理并不只一味地责备人误用金钱,他更指出正确用钱的原则:
1、首先要用在供养自己和家人的需要上(提前五8)
信徒该确保家人在衣食住行上没有缺乏,「有营养的食物可吃,有清洁的衣服可穿,并有可住之处。」此外,信徒也要做到自己离世时,家人不至于挨饿、受冻或无处可住。
2、记住「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的原则
基督徒该花多少钱在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身上?分界线在那里?卫斯理用保罗的话作为原则,他说,「有衣」原文亦可翻作「有可遮身之物」,因此也当包括住处在内。他接着说,若超过生活基本的要求就是奢侈了。「只要有足够的饮食、衣物及足够的空间居住,若还有余就可算是富裕了。」
3、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罗十二17)及凡事都可不亏欠人(罗十三8)
除了自己和家人生活上的需要外,下一个轮到有资格支取基督徒金钱的就是他的债主。卫斯理说,凡有心从商的人必须记得为自己预备足够的资金,使生意能做得下去,而不应四处贷款、欠钱。
4、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加六10)
除了供应自己的家人,不欠债外,下一项该花钱的地方就是向有需要的人行善。卫斯理将钱交给他的孩子们,除了叫他们有智慧地用在自己身上外,又告诉他们说,把这些钱用在穷人身上,就是回报父亲最好的方法。他说,神要所有基督徒都把自己当作是「神用来帮助穷人的独一导管」,因为有一天神会问道。你曾按我的心意,成为全人类的施舍者吗?你曾满足过饥饿者、赤身露体者、陌生人、受难者的需要吗?你的眼是瞎子的眼,你的脚是瘸子的脚吗?你是孤儿的父、寡妇的丈夫吗?
除了以上四项用钱的原则外,卫斯理也承认有些情况下,界线是不那么容易分得清楚的。基督徒用钱的方法有时并不容易看得清楚,因此他又提出四个问题,在用钱前先用这些问题问问自己:
1.在用这笔钱时,我认为这是一笔我的钱呢?还是认为是神托我来用它的?
2.圣经对我这次用钱的方式有何指示没有?
3.我可将这笔钱所购之物当作祭物献给神吗?
4.神会因我这一次用钱来日奖赏我吗?
最后,针对心中犹疑不决的信徒卫斯理鼓励他们作如下的祷告:
主啊!你知道我正要把这笔钱用在衣食或家具上,身为你的管家,你知道我一心想好好把这笔钱用在你要我用的地方。你知道我这样做是为了遵行你的命令,求你将我这种心志当作祭物,是圣洁,是蒙基督耶稣喜悦的!求你使我心中看见一个印证,知道我因爱心所受的劳苦有一日会蒙神奖赏。
卫斯理深信一个信徒这样祷告后,只要内心平安,他一定会知道,怎样有智慧地用钱。
卫斯理也特别警告做父母的,不要花太多钱在孩子们身上。有些人对自己很省,对孩子却很舍得花钱。论到不必要地试着去满足孩子的欲望时,他这样问好心的父母们:
为何要为他们购买更多的骄傲或欲望?更多的虚荣心或无知有害的私欲?……为何要增添他们受试探的机会?为何要使他们的心被更多的愁苦剌透?
卫斯理讲过许多与钱有关的讲章,他对钱的用法有很多意见。由于他的年薪很高,因此他有许多机会操练自己所讲的道理。也许很多人把他的道理当做耳边风,但却没有人会忽略他那种以身作则的生活榜样,卫斯理行为的见证比他的讲章更为有力。
卫斯埋出身贫寒,其父撒母耳是一位贫民区的牧师,生有九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卫斯理很少不看见父亲举债度日的,他甚至亲眼看见父亲因无力还债而入狱。当他追随父亲脚踪,选择作牧师时,他也从来没想过传道会带给他在金钱上的赏赐。
卫斯理虽然也步其父后尘,选传道为业,但他却没有继承父亲的贫穷。他没有选择去牧会,而按神的带领往牛津大学任教,后来他被选为牛津大学林肯学院的荣誉学者,从此经济情况大为好转,学校供应他每年三十英磅的年薪,足够供一个单身汉舒适度日。教书期间,他过得十分惬意,钱多半用在玩牌、烟草和白兰地上。后来在牛津发生的一件事,完全改变了他对钱的用法。
有一天,他刚花了一笔钱,为自己房间买了几幅画,回到房间,正遇学校的女佣前来打扫他的房屋。那时正值严冬,他注意到这个女佣只穿了一件薄长裙,于是他伸入口袋,想拿些钱给她,叫她去给自己买件大衣,结果发现自己只剩几个铜板。他突然想到神会对他乱用钱的方式如何感到不悦。他问自己说:
你的主人会称赞你「好,你这位忠心又善良的仆人」吗?你花钱布置房间的四壁,却不顾这可怜的女人在寒风中受冻!天哪!这些画岂不等于是用这可怜女佣的血买来的吗?
也许是基于这件小事的影响,自1731年起,卫斯理开始十分谨慎地用钱,为了使自己有余钱帮助穷人。
在本子上他记下:
第一年自己的收入是三十英磅,而自己需要用二十八英磅,所以他用二英磅帮助穷人。
第二年,他的收入加倍了,但他仍按二十八英磅的收入生活,因此他可以奉献出三十二英磅来。
笫三年,他的收入增至九十英磅,他奉献出六十二英磅。
第四年,他有一百二十英磅的收入,于是他用九十二英磅帮助穷人。
卫斯理在讲道时提到,基督徒不该只作十一奉献,只要满足了自己家人的需要,其余的钱就当尽量捐献出来。他认为基督徒奉献的水平当年年提高,生活的水平却不必提高。他在牛津时所开始的奉献习惯,终其一生都未曾改变。以后即使他一年有上千英磅的收入,他仍然过着十分简朴的生活,总是很快地把多余的钱奉献出去。有一年他的年薪超过一千四百英磅,他还是只留下三十英磅,把其余的奉献了。他怕自已想积财在地,只要钱一入口袋,他就立刻奉献出去,他说。他从来没有一次有一百英磅在身边的。
卫斯理如何节省开支呢?他的方法很多,他尽量不买奢侈品,也常与贫穷的人认同。他讲道时提到,基督徒当视自己是穷人中的一份子,神给基督徒金钱,就是叫他们能帮助这些穷人。他甚至以身力行,与穷人同吃、同住。在卫斯理的领导下,伦敦卫理公会信徒在城中成立了两个寡妇之家,所有的经费是靠各团契的奉献或圣餐后所收的相爱基金来支持的。
1748年卫斯理和许多牧师同住在这两个地方,与他们吃一样的伙食,心中充满喜乐,与他们一同期待有一日要在天家与这些信徒同享神所预备的筵席。
卫斯理不但与穷人同吃、同住,放弃享受的机会,有时他甚至牺牲自己日常的需要,好将钱留给别人。有四年的工夫,他只以马铃薯为食,为的是可省下肉钱,让真正需要吃肉的人有肉吃。
1744年卫斯理写道:「我离世时,你若在我口袋里找到十英磅……你与全世界的人都可指责我,称我为盗贼、称我为强盗。」
1791年当他去世时,他遗嘱里惟一提到的钱只是几个在他口袋及衣柜中留下的零角。他一生所赚的三万多英磅早就全捐了出去,正如卫斯理生前所说的:「当神呼召我回家时,我是无可奈何地必须把我心爱的书籍给留下来,至于其它方面的财产,我自己的两只手早已分配,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