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甚麼是良心(Conscience)(第1節):---“良心”的定義是:[人的是非之道德感覺](One’s moral sense of right and wrong);即[良心是明辨是非之心、應該行善的道德感],但甚麼是善(是right))、甚麼是惡(非wrong),沒有絕對的標準,只有[神的話](聖經),才是[善]的標準(彌6:8)。保羅在猶太公會眾人面前宣告說:[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良心],就是一切都遵照神的旨意而行。
· 大祭司亞拿尼亞(第-5節):----當救主耶穌基督在世時,猶太公會(Sanhedrin),為猶太人之高級法庭。有會員七十一人,聚集於耶路撒冷。公會領袖有大祭司、長老、文士、法利賽人、撒都該人、還有其他會員。該會沒有判死刑的權柄、該權操在羅馬的方伯(總督)。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遭羅馬毀滅後,該公會被廢除。保羅這次被捉來公會,審判官是祭司長亞拿尼亞。(聖經裏有三個亞拿尼亞,除此之外,其餘二位見:徒5:1-11;徒9:10-19)。
· 兩派的矛盾(第6-8節):----猶太公會裏的領袖分兩派,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法利賽人相信:死人復活、末日審判、天使等教義。堅守律法和先祖傳統習俗,大都敦品勵行,克己自製,有宗教熱誠,但很自私;撒都該人屬祭司級,否定天使,否定其他靈界事物和神跡,不信死人復活,他們只遵摩西五經(創、出、利、民、申),而五經沒有明確提到復活的教導。兩派在教義的信仰上有此矛盾。
· 保羅的見證(第7-11節)有四十多猶太人起誓謀殺保羅,):----保羅把他們爭論的焦點,由自己身上轉移到兩派人有關復活的爭議上,猶太公會因此而分裂。保羅突然來的靈感,看出議會中有兩派彼此矛盾的人。這就是主曾應許賜給信徒的聰明智慧與能力(可13:9-11)。當我們因信仰而受到攻擊時,神會幫助我們。我們應該像保羅一樣,隨時預備好作見證,聖靈會賜給我們力量和勇氣。
· 主站在保羅旁邊(第11節):---保羅為即將臨到自己的一切深感憂慮。因為他很可能在耶路撒冷被害,這樣他先去羅馬後、繼續西行傳福音的計畫就要落空。就在這個緊要的關頭,神親自向他顯現,激勵他的信心,並且明確說明他必將在羅馬為神作見證。聖經中記載三次神親自向保羅顯現,堅固他的心志(徒18:9-10;22:17-18;23:11)。
· 四十人同謀(第12-15節):----當兩派人的爭論平息下來後,他們的注意力又轉移到保羅身上。對於宗教領袖來說,政治地位比神更重要。他們四十多猶太人起誓、一同策劃另一次暗殺保羅。
· 陰謀落了空(第16-22節):----唯有這一節經文(笫16節)提到保羅的親屬。有些學者相信,當保羅成為基督徒之後,他的家人便與他脫離關係。保羅曾經寫過他為基督丟棄萬事(腓3:8)。即使保羅在候審中,仍然可與外甥見面,因羅馬的囚犯是可以接受家屬和朋友的接濟的。孩子容易被人忽視的,以為他們不能為神做甚麼。但在保羅性命攸關的事上,這個年輕人擔任了一個重要的角色。猶太人宣誓陰謀殺害保羅的事,被這位年輕人聽到了,便將他們的機密告訴了保羅。保羅要百夫長帶年輕人見千夫長。
· 千夫長救保羅(第23-30節):----羅馬司令官下令派軍隊護送保羅到凱撒利亞,並寫了一封信給巡撫腓力斯。耶路撒冷是猶太政府的所在地,而凱撒利亞是羅馬政府在這地區的總部。神的作為實在奇妙!他利用羅馬軍隊來拯救保羅脫離敵人。神的道路、高過我們人的道路。不要求神按照你的道路來行,限制了神。當神介入的時候,任何事情都會發生,這些事情遠較你所想的更多、更好。
· 被禁凱撒利亞(第31-35節):----路加怎麼會知道革老丟呂西亞寫給腓力斯的信上說什麼呢?可能是保羅在腓力斯面前答辯時,有人在庭上把這封信大聲當眾讀出。同時,因保羅是羅馬公民,他們在禮貌上也許把一份副本交給保羅。巡府只問了保羅是那省的人後,就把保羅看守在希律的衙門裏,等候控告他的人來到再審判。
1. 當保羅處在生命危險的關頭,他是怎樣脫險的?要是你處在危險當中,你想當如何應付?
2. 你相信神所作的人不能參透,可是你還是想走自己的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