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研读纲要 (22)
第二十二章 :保罗慷慨的申诉 (徒 22:1-30)
曾凡平
(一 )保罗 自述身世 (徒 22:1-5):
· 保罗用双语讲述 (1-2节 ):--- 保罗对罗马千夫是说罗马官话---希腊话(即希利尼话),可是在对从外地来耶路撒冷过节、那些反对保罗的暴徒犹太人、则讲希伯来话(有译作“亚阑话”)。这样引起了罗马官方和犹太暴徒的注意,静听保罗的分述。
· 保罗老师迦玛列 (3-5节 ):--- 迦玛列是第一世德高望重的教师,也是著名的律法专家,他是提倡温和主义(参看:徒5:34)。藉此表明保罗是一个受良好教育的人,曾受教于最受人景仰的犹太教师门下。
(二 )自述归主经过 ( 徒 22:6-16):
· 看见听到主说话 (6-9节 ):---保罗不在乎“辩论”、而在于说出他亲身的经历,因“经历”是最驳不倒的“事实”。在保罗的申述,有两个重点:
(1) 与听众的共同点 --- 他是生在古代的最大的一个大学城 [大数],也是众犹太人所敬仰的律法师迦伯列的门生,他自己也是[拉比]。也曾为祖宗的信人个而热心迫害过信奉耶稣基督的人。在这一切事上,保罗全与听众相一致。
(2) 与听众的不同点---- 他强调在根本上的差别,乃是他视基督为万人的救主,视神爱世上所有人, 不仅是犹太人。他的听众却视神只爱犹太人,他们坚持神所赐给他们的特权,且视那把这特权广传及国外的人为亵渎神的人。不同之处乃是保罗亲自见到基督。
基督徒活在世上,是基督把他们与世人“分别”出来,不是与世人“分离”出来(约17:14-15);使他们成为圣洁、从事救人的特殊任务。
· 主差遣亚拿尼亚 (10-16节 ):--- 保罗讲述他在大马色(即今天叙利亚的大马士革)的路上,耶稣向他显现,他看见而且听见耶稣对他说话,且指派一个敬虔守律法、犹太人都知道的好人、亚拿尼亚来指导保罗说:“你祖宗的神拣选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耶稣),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他作见证。”之后,亚拿尼亚就奉耶稣的名(或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给保罗施了浸水礼,成为正式的基督徒。
· 受洗的真义:---
(1) 受洗是归入了基督(加3:27):表明人已归属基督所有、受了圣灵的印记(弗1:13-14),并且在基督的生命、圣灵、和产业上有份(罗8:14-17;加3:26-4:7)。
(2) 受洗是救赎的回应(徒2:38;西2:12):表明信徒对基督的救赎大工作出的一种回应,真心悔罪改过、一生信靠基督。
(3) 受洗是接受了救恩(彼前3:21):表明信徒是真实信靠并委身耶稣基督作个人的主和救主的途径。
(4) 受洗是罪蒙主赦免(徒2:38;多3:5;彼前3:21):表明信徒接受基督为主、为救主后,罪恶得以洗净的一种外在的表现和见证。
(5) 受洗是信徒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罗6:1-11;西2:11-12):象征着信与罪性的生命已经结束(已死),标志着人愿意转离世界和一切罪恶(罗6:6,11-13),按照神公义的标准生活在圣灵所赐的新生命中(西2:1-17)。
· 洗去你的罪:--- 保罗在大马色的路上已经悔改得救。但他仍然受洗,以此作为他得家赦免、离弃罪恶,委身基督事工的公开见证。
(三 )主 命外邦传道 (徒 22:17-21):
· 保罗魂游象外中 (17-18节 ):--- 保罗讲述他“魂游象外”(in a trance), 看见主向他说话,要他赶紧离开耶路撒冷,到外邦为主作见证,因在此地的人不领受他的见证。[魂游象外]一词是指一种人不仅能够感知自然事物,更能感知灵界事物白文精神状态。当人处于这种状态时、特别容易从神得着启示;亦即人可以藉着圣灵与神深入密切的交通。[魂游象外] 如在梦中,却未睡着;[异象](Vision)是有可以看见的确定目标。彼得是在[魂游象外] 中,看见[异象](徒11:5)。
· 逼迫基督徒经历(19-21节 ):--- 保罗讲述他从前逼迫基督徒的经历,当他提到往[外邦人]那里去时,激起犹太人的怒气与骄傲。他们本是外邦人的光,向外邦人介绍那位独一的真神,可是他们背弃了神给他们[托付](创12 :1-4; 18:18)。然而,神的计划没有因此受阻,外邦人通过犹太基督徒如彼得和保罗听到耶稣基督的福音。
(四 )众人要灭保罗 (徒 22:22-29):
· 群众开始了暴乱 (22-23节 ):--- 、保罗每到一个地方,都先向犹太人传福音,但反对他最激力的还是犹太人。“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林前1:18-25)。有的人听到被钉十字架的耶稣基督的道理,就心里不安,因为那看不见的圣灵的能力,击中了他的自私和叛逆的心。
· 千夫长拷打保 罗(24-29):--- 保罗的提问(第26节),阻止了百夫长的用刑。根据法律,罗马公民在未被定罪之前,官员不可以鞭打他们的。保罗生来就是罗马公民,而这司令官的公民身分却是买来的。买来的身分始终没有生来就公民的身分尊贵。
(五 )在公会前受审 (徒 22:30):
千夫长开始害怕 (30节 ):---- 保罗利用受迫害作为一个见证机会,敌人的迫害、好像给他筑了一个讲台,让他向整个犹太议会讲话。如果我们对圣灵的引导很敏锐,即使面对逼迫,仍可以看见与人分享信仰的机会。(千夫长:管一营士兵,相当于营长,管一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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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迦玛列是甚么人? 为何保罗提到他?
2. 保罗能吸引暴徒安静听他演讲,原因安在?
3. 为何保罗提起[外邦人],就激起暴徒们的奋怒?
4. 为何受逼迫、就是为主作见证的机会?
5. 要是你处在保罗的境状,你会作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