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14個人從死裏復活的信心使徒:史密斯·維格沃斯

叫死人復活只是史密斯·維格沃斯(Smith Wigglesworth)的服事之一。這位20世紀初期信心奇大無比的基督徒,領受神特別的恩膏,神跡奇事不斷隨著他,見證他所傳的道。這位原本是水管工的傳道人有“絕對的信心”,他認為,人若單純順服,就是信心所結的果子,其實沒有甚麼可誇之處。維格沃斯的服事有三大特色,第一是他的信心剛強果斷;其次,他的教導有特殊的恩膏;第三,他有豐富的憐憫心腸。

 

接受福音

1859年史密斯·維格沃斯出生在一個非常貧窮的家庭。他的父親做體力活,報酬很低。為了家庭生計,史密斯6歲時就去幹活。6歲他拔蘿蔔,7歲他在毛紡廠幹活一天工作十二小時。他的父母不認識上帝,但史密斯心裏渴望認識神。他小時候,就會在田野裏祈禱。他的祖母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基督徒,她是一個衛理公會的信徒,常帶著史密斯去參加聚會。在其中的一次聚會中,當唱到一首耶穌是羔羊的讚美詩時,小史密斯明白了神對他的愛,就在那一天他決定相信耶穌基督接受祂做救主。他立刻被傳福音的願望充滿,並帶領自己的母親信了耶穌。

在他成長的過程中,史密斯參加了好幾個教會。他先去了聖公會教堂,然後13歲時去了衛理公會。他16歲時參加了救世軍。他深深地感到被呼召為失喪的靈魂禁食和禱告。他看見許多人來到基督面前。

18歲時,史密斯在羊毛廠遇到一位虔誠的弟兄,傳給他水管工的手藝。當他們在一起工作時,那人也把洗禮的意義和重要性講解給史密斯聽。史密斯非常渴望遵行神的命令,因此,過不久便接受洗禮。就在同時,他也明白基督再來的道理,當時他十分相信二十世紀初耶穌就會再來,因此他決心改變他所接觸到的每一個人,希望他們都能立刻 “調轉人生的方向”。那時,救世軍正經曆到一個巨大的神的能力。他描述聚會時的情形,“很多人撲倒在聖靈的大能下,有時一次長達二十四個小時。”他們會禱告和禁食,呼求那一周拯救五十或一百人,並且他們會看到他們的禱告得應驗。

他在20歲時移居利物浦,白天繼續工作,在空閒時間服侍。他感到神呼召他服侍少年人,把他們帶去聚會。他們都是些貧窮和衣衫襤褸的孩子,他經常餵養和照顧他們。他們有數百人得救。史密斯經常被邀請在救世軍大會上講道,在神的大能下他常破碎自己和痛哭。在那些大會上,許多人通過這位未經訓練的人悔改。23歲時,他回到布拉德福德,繼續在救世軍裏服侍。

 

經歷神醫治的大能

在布拉德福德他遇見瑪麗(Mary Jane Featherstone),也稱為波莉,是一個溫和的講師的女兒。她離家去布拉德福德做女傭。一天晚上,她被救世軍的一個大會吸引。她聽了女傳道吉普斯(Gipsy Tillie Smith)的講道,接受了基督。史密斯也在那次大會中,他看到了她對上帝的心。波莉成為一個積極的救世軍成員,被救世軍的布斯將軍任用。史密斯和波莉建立了友誼,波莉被派去蘇格蘭幫助救世軍的一個新任務。最終她又回到了布拉德福德,嫁給了史密斯,因為他非常愛她。

這對夫婦一起向失喪的人傳福音。他們在城中的貧民區開了一座小教會。波莉講道,史密斯在臺前呼召。然而,有一段時間,史密斯忙於水管工的工作,他的佈道的熱情開始消退。波莉繼續服侍,使史密斯感到愧疚。有一天,史密斯在利茲鎮工作時,他聽到一個醫治大會。他和波莉說了這大會。波莉患病需要醫治,所以他們去參加大會,波莉在會上被醫治了。

面對妻子被醫治的事實和自己的病痛,史密斯有些猶豫不決。他從幼年就受痔瘡之苦,有一位傳道人為史密斯作信心醫治的禱告,要求史密斯必須絕對信靠禱告的能力。在此之前,史密斯幾乎每天使用“瀉鹽”。當他完全信賴神的大能之後,就停止使用瀉鹽。結果發現痔瘡的毛病竟然不藥自愈,後來也始終沒有復發過。他們有五個孩子,一個女孩和四個男孩。一天早上,兩個男孩生病了,他們為孩子們祈禱,上帝的力量降臨,他們立刻就痊癒了。從此史密斯更增添對神醫治的信心。

但史密斯不敢確定上帝是否會用他來醫治病人。有一間祈禱院要求史密斯,當他們不在的時候能代替牧師講道。起先,史密斯不敢答應,但在場許多位傳道人都肯定他足能勝任,史密斯一時無法推辭,他只好硬著頭皮上臺。當聚會快結束時,有十五個人走到臺前渴望得到醫治。其中有一位撐著拐杖蹣跚走到臺前,史密斯為他禱告後,那人立刻得到醫治,丟掉拐杖,到處蹦蹦跳跳。看見這個神跡,全會眾當中感到最驚訝的就是史密斯本人。從那次聚會起,史密斯服事的門終於打開了。

很快的,史密斯就遇到第一個挑戰,那是一樁攸關生死的問題。一位敬畏主的朋友,妻子病入膏肓,醫師說她絕對熬不過當天晚上。史密斯的朋友雖然不相信妻子會死得那麼快,然而他卻不知所措。史密斯決定去幫助這個家庭解決難題。首先史密斯請婦人的丈夫禱告,結果那個丈夫充滿悲情,邊哭邊禱告,史密斯再也無法忍受這種消極、軟弱、悲情的禱告,就大聲說:“主啊,攔阻這人的口!”史密斯的聲音極大,幾乎街上的人都聽得見。那位丈夫因此便停止禱告。

史密斯從口袋裏拿出一瓶橄欖油,奉主耶穌的名,把整瓶油倒在那女士的身上。當時史密斯站在那女士的床頭,忽然間他經歷了第一個異象。他說:“主耶穌忽然顯現,我的眼睛注視著祂,祂就對我露出溫柔的微笑……我永遠也忘不了這個異象,因為這個異象簡直太美了!”在這個異象消失過後不久,那女士似乎充滿了新生命,忽然坐了起來。後來她還生了好幾個孩子,甚至比她丈夫活得更久。

 

被聖靈充滿

1907年,48歲的史密斯經歷到生命的另一個轉換點。他聽說在某個地方有一群人接受了聖靈的洗並說方言,因此很想親自去看個究竟。在這之前史密斯認為自己已經接受了所謂聖靈的洗。他們夫婦相信這種當時在教會裏面流行的想法,認為一個人“成聖當日”就同時領受了聖靈的洗,但五旬節的信仰不是這樣教導,聖經告訴我們重生和聖靈充滿是上帝兩種不同階段的工作。重生得救可以取得成聖的地位,而聖靈充滿可以取得事奉的能力。

史密斯滿心迫切渴望經歷“聖靈的洗”,於是就到救世軍的會堂專心禱告。結果他被神的大能擊倒在地上三次。雖然救世軍的同工警告他不要一味追求方言,不過史密斯卻非常渴望從這方面來認識神。為了追求說方言的恩賜,接連禱告四天竟然落空。有一位師母就告訴他:“你所需要的是聖靈的充滿,而不是追求說方言。”於是史密斯很謙卑地要求在離去之前,請師母為他按手禱告。師母為他作了簡短有力的禱告,便走出房間。就在那時,聖靈的火從天上降下,史密斯就沐浴在聖靈的大能與榮耀裏。他在異象中看見一個空的十字架,耶穌高升到神的右邊。看到這個奇妙的異象,史密斯很想讚美、敬拜神。但一開口就說出方言,他終於得到聖靈的膏抹。

不久史密斯就面臨一生中最大的傷痛。當他在火車站準備前往蘇格蘭時,突然接到不幸的消息。史密斯的妻子波莉從外面返家途中,突然心臟病發,當他迅速趕回妻子床邊時,發現妻子早已身亡。史密斯很不甘心,立刻斥責死亡,希望妻子能從死裏復活,但稍過片刻,主就告訴他:“不是別人,是我親手把她接回天家的。” 主既然這樣說了,史密斯就算很傷心也不敢再堅持,放手讓這個他鍾愛多年的伴侶回到主身旁。

後來史密斯就和女兒、女婿展開全國的服事。英國的報紙向來很少報導宗教新聞。然而每日鏡報(The Daily Mirror)卻很不尋常,不但在頭版報導史密斯的服事,還刊登四幀照片。由於這家報紙的發行量最大,因此好幾百人聞訊趕來接受史密斯的服事。史密斯在信心方面得到神特別的啟示,他的教導也很吸引大眾。史密斯的信心絕不是“只期望”禱告能奏效,他的信心是異常的堅定,使許多剛硬的罪人都被融化,變得十分愛主。

史密斯對於信心的見解十分簡單:就是要有“絕對的信心”,史密斯常常這樣強調:“每一個人相信神的程度都不同,神就是因為你的信心與眾不同,因此祂越過一百萬人,特地來膏抹你。”有許多書試圖分析史密斯特殊能力的秘訣,其實答案非常簡單。他那偉大的信心來自於他與耶穌基督的關係。他跟主的“這一層關係”就是他能面對任何情況的答案。神不會特別偏愛誰,只借著真心信賴祂的人彰顯出神跡奇事。

 

靠信心、醫治、大復興

有一個孩童病得很厲害,家人請史密斯前來為孩子禱告。當史密斯來到他們家時,孩子的母親在門口告訴他:“你來晚了,如今無論做甚麼都太遲了。”史密斯卻告訴她: “神差派我到任何地方,從來都未曾發生過太遲的情況。”孩子的病情確實過於嚴重,只要稍微搬動他,心跳就會停止而一命嗚呼。不用說,在這情況下家人都沒有信心,孩子本身也病得昏昏沉沉的,沒有信心可言。於是史密斯吩咐家人為孩子穿上襪子,等一下可以起來行走。然後進入孩子的房間,關上門,他告訴那奄奄一息的孩子馬上會經歷到前所未有的事:“當我按手在你身上時,神的榮耀就會充滿這個房間,甚至連我都會站立不住,跌在地上。”當史密斯的手一觸摸到孩子的時候,神的大能果然充滿整個房間,由於太強烈,史密斯真的就跌倒在地上。忽然間,孩子開始高聲呼喊:“主啊,這是彰顯你的榮耀!”史密斯還躺在地上時,孩子卻爬起來穿衣服。打開房門,大叫:“爸爸,神醫治我了,我已經痊癒了!”

神的榮耀過於強烈,孩子的父母也都跌倒在地上。孩子的姐姐剛從精神病院回來,神志也立刻蘇醒。整個村落聽到這個消息,大家都很感動。因此也為整個城市帶來大復興。

當史密斯的信心增加後,神又教導他另一項信心的原則:信心必須要有回應。史密斯發現一項聖經真理︰凡是接受神的人,對聖經的話必須有反應,才能產生果效。於是他在每一次聚會皆運用這項信心的原則。他在臺上呼召時,往往會這樣說:“假使你向前走一呎,你就能蒙福;假使你向前走一碼,保證你會更加蒙福;假使你肯走到臺上來,我們會為你禱告,神會豐富供應你,使你毫無匱乏。”這就成為他信心服事的核心真理。因著這樣的要求甚至被許多人貼上“無情”的標籤。事實上,史密斯一切的行動都是由於他強烈的同情心,和對神堅定的信心所產生的結果。基督徒如果渴望見到聖靈的彰顯,就必須對自己所信服的真理有所回應。有時候,對於少數信心不足的信徒,史密斯還必須主動去幫助他,因為他十分重視信徒個別的信心回應。

例如,某次在聚會中,他呼召凡是願意得醫治的人可以來到臺前,一位年輕女士表示願意接受醫治,當事人深受肺結核所苦,當她走到通道時,史密斯告訴她:“現在我要為你禱告,禱告後你就能夠在這個屋內到處跑。”禱告過後,他就大喊:“跑啊,婦人,開始跑啊!”婦人回答說:“我連站都站不穩,怎麼能跑呢?”史密斯大叫:“不要跟我爭論,照我的話去做!”她還是猶豫不決,史密斯不得不從臺上跳下來,抓住她就開始跑。起初她緊緊靠著史密斯,直到她的速度慢慢加快,最後她終於不用靠別人幫忙,自己可以在會場內奔跑。

在同一次聚會中,還有另一位女士,嚴重的坐骨神經痛影響到她的腳。史密斯告訴她:“起來跑!”當史密斯推動她時,她還三心二意,不十分情願。史密斯拉著她跑,她則緊緊抓住他,後來,神的大能降下來,那位女士也就完全得醫治。此後幾晚的聚會,她都拒搭電車,靠自己的雙腳走到會場。

1921年,史密斯的服事炙手可熱。各國的邀請函紛紛湧進他家,因此他展開一生中為期最長的佈道旅行。雖然他在歐美各國是家喻戶曉的人物,可是到了斯里蘭卡的可倫坡,卻沒有人認識他。但在短短幾天內也造成轟動,聚會的地點人滿為患、一位難求,許多人必須站在外面。會後,史密斯經過成千的人群,觸摸他們,相信神也與他們同在。根據報導,史密斯的“影子”照在群眾身上,就像聖經描述彼得的身影一樣(徒5:15),結果好幾十人居然病得醫治。

為病人按手禱告

1922年,史密斯前往新西蘭和澳洲。有些人認為,新西蘭和澳洲的靈恩教會乃是經由史密斯主領的聚會催生的。雖然他在當地只短暫停留數月,但帶領數千人得救、得醫治,被聖靈充滿,說方言。新西蘭和澳洲可以說經歷到有史以來最大的屬靈復興。

史密斯也非常酷愛神的話,總是不停地研讀。出門非帶聖經不可,如果身上不帶一本聖經就像穿戴不整齊似的。別人的時間花在看報、看小說上;他的時間全用在讀經上頭。他和朋友分手之前,總不會忘記讀一段聖經。他會說:“好不好我們來讀一點聖經上的話!”

1932年史密斯向神要求加添十五年壽數給他,以便更忠心服事神。神垂聽了他的禱告,照他所求的給他,在那些年間史密斯遍訪歐洲、南非和美國。他最大的喜樂,就是看到人對神的話有信心,而帶出神跡奇事。他最大的目標就是叫人看見耶穌,而不是看見史密斯。

 

服事的秘訣

但是在他人生中最後的一個月,他曾經這樣說:“今天收到許多郵件,包括澳洲、印度、斯里蘭卡、美國各地的邀請函,因為眾人只看見我。”他很悲傷,終於放聲大哭:“可憐的維格沃斯,眾人的眼睛只看得見我,這是我多麼大的失敗。神絕不允許任何人搶奪祂的榮耀,我知道祂很快就會把我取走。”從史密斯·維格沃斯的一生的事奉我們可以看見一個公式那就是:

信心(完全相信神的話語)+同情(對人懷著無限的同情心和憐憫)=神跡(有這個組合自然就產生神跡)

 

1947312日,史密斯終於安息主懷,享年88歲。

他曾使14人從死裏復活,他的醫治事工是在他53歲時才開始的。他的事奉有四個原則:“第一,讀神的話。第二,吞噬神的話直到神的話也吞噬了你。第三,相信神的話。第四,行出神的話。”他70多歲時,每天早上還是四點鐘起床吃聖餐,與聖靈有一對一的交通。他從不看任何雜誌、報紙或任何屬世的電視節目,他幾乎整天都在讀經或禱告,他喜歡重覆地讀經一小時、禱告一小時並隨身攜帶小本聖經。對史密斯而言,他每天只有可能在讀經禱告、講道、傳福音、醫病趕鬼或談屬靈的事情。若有人找他做任何屬世界或屬肉體的事,他會認為那人一定是瘋了。

他稱自己為「世上最渴慕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