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快樂的人——《二、太平洋聯邦街(3)》

代摩士

這一椿微妙的任務必需物色一位適當的媒人。經過他們長期的討論(當然是沒有我的份),爸媽終於決定拜託拉法爾·賈諾以安(Raphael Janoian),他是父親妹妹西龍(Siroon)的丈夫,我的姑丈,我在暗想,這真是一個好兆頭,我的六位姑丈中,賈諾以安是我最喜歡的一位。他有一個很大的廢物堆場,當我在十四歲的時候他就任我在堆中隨便選擇零件是我湊成了我的第一輛汽車。祂的廢物場因為業務上的需求每天都和加百利恩的廢物公司有來往。

我還記得當他從西拉甘·加百利恩作公事訪問回來的時候,我如何興奮地去迎接他。可是賈諾以安姑丈並不是一位草草推卸任務的人。他很謹慎地進入了我們的起居室,接受了一杯濃茶,加了糖,攪拌了好久。

“怎麼樣,拉法爾。”爸爸開始問。

“是呀,以撒,”賈諾以安姑丈回答說,“日子決定了。加百利恩家很高興迎接沙加裏安家的訪問,日期是下個月廿日。”

同意我們家去訪問!那麼,至少他們家沒有自動地拒絕我的求婚。最低限度露絲也願意對我加以考慮。我腦海中就是如此在想。

最後七月廿日來到了。我完成農場工作的時間可算得是個新紀錄,接著便開始準備訪問。我洗浴,淋身,一次不夠再來一次。我刷牙差不多都要把牙上的琺瑯質刷下了。我用了兩種消毒液立時得靈和拉福利士,拼命地洗刷我務農污穢的手指甲,差不多把刷子上的毛都要刷掉了。

我聽見爸已將那輛派克車從車庫倒了出來。最後我還是沖上房間把鞋上的污點擦一擦,又在我第三次修臉刮破的傷痕上塗了一些消毒劑。

“代摩士!”父親在車道上大聲喊叫著說,“你在幹什麼——難道想化妝得比露絲更美嗎?”

坐在後座,擠在妹妹們之間,我從沒有想像從東洛省東尼到太平洋聯邦街四三一一號為顯得這麼遠。終於我們到達了。我們排成一列走上了鋪著石子的小道,兩旁都是娣龍·加百利恩所種植的各種廚房所需用的蔬菜。前面敞開了,他們站立在那裏;西拉甘和娣龍,露絲的哥哥愛德瓦,叔伯們,祖伯父母和祖叔嬸們,堂表兄弟姊妹們不計其數。在他們後站著的就是露絲,她夏裝的顏色正如她的名字一樣是玫瑰色的。

我並沒有機會可以很長的時間注視她,因為不久就是依照亞爾美尼亞的慣例,男女分座了。我正在想,當我目光移向露絲的時候,她們正在談些什麼。露絲的年紀和我的妹妹路茜差不多;我就在想如果是我和露絲談話的時候也能像路茜那樣地自然那樣地流利嗎。

父親和西拉甘·加百利恩坐在墊得很厚的椅子上很嚴肅地在交談也沒有我的份。無論他們在談的是什麼,雙方都顯得很融洽;加百利恩先生對爸爸說,“我一定會把你的資訊轉告露絲的。”

兩星期後賈諾以安姑丈帶來了重要關頭的答覆。

露絲願意嫁給我。

既然答覆是“是”按照傳統就得在新娘家連續慶祝五天。那些都是熱鬧的晚會,有歌唱,有食物,演說,互相道喜,依照亞爾美尼亞的慣例這並不單單是兩個人結婚,更是兩個家庭的結合。

有一晚露絲舉行了一個鋼琴晚會,當我看著她的手指在琴鍵上來往飛翔的時候,我心裏充滿著一番無比的自豪。我也曾學過小提琴,結果是老師和我互相同意,並且聽過我拉提琴人也贊成,終於就怎樣結束了。福倫絲卻承受了我的小提琴並繼續了功課,她也在那個音樂會中演奏——年紀才八歲,可是她彎著柔軟的右臂在雪亮的木器上抑揚演奏是非常優美的。

另一晚是贈送“聘禮”的日子,按著慣例男孩送一份禮物給女孩以象徵這個新關係。我送的是一只享有鑽石的手錶。這件禮物又是由父母所選擇的,我得親自走入婦女們聚集的屋子裏將手錶給露絲戴上。在肅靜中,眾目都注視著我,連我的手指都麻木了。最初我解不開手錶帶的攀扣,後來又扣不上。那時我正在想,我在農場拆開一件農耕機的零件是毫無困難,修理後也可以隨便地重新裝復原狀。最後還是露絲自己用她的右手替我把錶帶很敏捷地扣上的。

接著長輩們又有一大串的事情要決定,諸如婚禮的地點和日期。大家都認為在格萊士街的教堂要容納數百來賓是嫌小了——並且,有些正教徒的朋友們寧可死也決不踏腳在我們的教會。最後決定婚禮還是在新郎家舉行,完全的家鄉味,接著便是結婚宴會的大事(當然這是一件大事,特別對亞爾美尼亞人來講是一個眾目共睹的中心路程碑)決定在後園的兩個網球場上舉行。

提到婚禮的日子,加百利恩家堅持要在一年以後。他們解說,時代變了,雖然我的母親是在十五歲結婚,露絲的母親結婚時才只十三歲。故現代的女士一定要到成熟後方能成家。我們要等到露絲十六歲的時候才能結婚。

當大家都在忙著討論我們的事並決定我們的未來,可是露絲和我卻連講一句話的機會都沒有。依照傳統,正是訂婚後並且近遠親都請到了,也不過是一個公式而已,然後未婚夫婦才可以交談。

到了慶祝式的第四個晚上我實在是忍無可忍了。也管不了什麼傳統不傳統,就站了起來。

“加百利恩夫人,”我超過眾人的頭說,“我可以和露絲談話嗎?”

在這驚動的場面下娣龍愣住了瞪著眼望著我一言不發。然後搖搖頭表示說我們這年輕的一代成了什麼體統,她還是把我和露絲引入另一間屋內,搬來了兩張直背椅子並排地放下屋子中間,就讓我們兩人單獨在那裏。

這是我們有生以來的第一次。突然地我再三練習好了的亞爾美尼亞的講詞一句都講不出。我準備好的事如何表達我的感情——尤其是因為西拉甘·加百利恩對市內的“好萊塢狂”大為不滿,所以在家中英話是禁止的。我原想對她說她是世上最美的女子,我願終生盡力使她快樂。可是我連一句話都記不起來,啞口無言呆坐在那裏。最後——連我自己都吃驚——我吞吞吐吐地說的是,

“露絲,我知道神要我們在一起。”

使我驚訝的是她那褐色的眼眶中充滿著眼淚。“代摩士,”她輕輕地說,“我一生都在禱告要求我所嫁的人第一句話就是如此。”

 

三星期後時訂婚禮新娘接受戒指。我們到一家鑽石批發行去揀選,不用說,有很多親屬隨著我們。我還記得那位女推銷員的名字是依爾哈特夫人(Mrs. Earhart);我們的話題是她的女兒亞米裏亞(Amelia),獨自飛渡大西洋。我眼見露絲看中了盤中的一只小鑽石戒指,可是母親卻選擇了另一只。我們兩人從沒有想到有異議的事情。

訂婚派對是邀請三百位來賓的入座的宴會,在一加加百利恩所有的百貨店中舉行。從那時起我方可以准許隨時和露絲談話,那就是說在我沒有工作的晚上,往往是帶著母親親手所做的食物而去。

在這一年中,漸漸地,母親,露絲和妹妹們去購物的時候越來越頻繁了。傳統上男家要購買新娘的服裝,選擇一只手袋和一頂帽子就得要跑上五六次之多。露絲最得意的購買是一套栗色的服裝和一雙相稱的鞋子。在亞爾美尼亞人中只有已婚的婦人才穿深色的服裝;露絲卻認為她穿了深色的服裝立刻會顯得長了五歲。

婚禮的日子是一九三三年八月六日。那天早晨沙卡裏安全家都駛往東洛省接新娘回家。那天主宴是在晚上,加百利恩在午餐只招待了五道菜,在亞爾美尼亞的標準來講僅只是點心而已。然後兩家乘了廿五輛被花飾點綴滿了的車輛浩浩蕩蕩地駛往東尼市。

網球場的籬笆都已拆除了,只留上玫瑰花床。那一天我能記起來只是我很稀有的單獨片段。卞路明牧師(Pastor Perumean)在念那亞爾美尼亞的古老的婚儀式詞時他那淡褐色的長須不斷地在上下震動。一串串的電燈掛懸在松柏樹間,身穿白衣的侍者在來賓席中川流不息,辛勞地托著大盤烤肉,還有那傳統棗仁杏仁的結婚蛋糕是母親花了好幾天的工夫親手烤制的。

我也記得來賓有五百位,好像每一位都作了一首亞爾美尼亞的詩文得當眾朗讀全場又得鼓掌喝彩。最後散宴的時候已經是十一點鐘了,我真是頭昏眼花,筋疲力盡,露絲卻是眼眶滿淚,為的是她從早到晚都穿著那雙新白鞋,所以腳痛得不能開交。

當我們站在行列上向最後一位親友道別說“晚安!”以後,我們確知的只是一點。露絲與我終於完全地,無變地,永遠地結了婚——是完成了亞爾美尼亞語對這個名詞最完備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