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神學的省思

王偉成牧師2016-02-23

我此行到中國,發現有所謂「恩典神學」在流傳(星加坡平約瑟 Joseph Prince牧師等宣講),即你信主時,耶穌赦免你過去,現在,甚至未來一切的罪。耶穌在十架上完成的救贖是完全的(finished work),是無與倫比的!所以你信主後,不必恐懼戰驚,再認罪求神赦免,也不會審判管罰祂的兒女。此論點造成許多基督徒對罪不敏感,犯罪也無所為,主早已赦免。 因此許多信徒落在各樣的罪惡軟弱中而不知悔改!日光之下無新事,這正像當年馬丁路德高舉因信稱義的恩典,一次稱義永遠稱義, 而在他的同工與會眾中誤引出「反律法主義」 (Antinomianism)的敗壞與錯誤。

誠然,耶穌的救贖洪恩,赦免了我們過去,現在與未來一切的罪;但我們先定義說明罪帶來四方面的情況與結果:

ⅰ)罪帶來死的刑罰(Penalty)。 因「罪的工價乃是死」 (羅 6:23),「死的毒鉤就是罪」 (林前 15:56)。 

ⅱ)罪帶來信徒身體靈魂各方面(與對別人) 的污染與傷害,正如大衛在罪中骨頭被壓傷(詩 51:8),失去清潔的心,正直的靈與救恩之樂(詩 51:10,12)。 保羅更提醒「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破壞了一般」 (提前 1:19),「背了敬虔的實意... 被各樣私欲引誘,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他們的心地(rovs)壞了,在真道上是可廢棄的。 」 (提後 3:5-8)。 

ⅲ)罪帶來信徒與神關係的破壞。 因心裏注重罪孽主不聽禱告(詩 66:18)。「你若聽從耶和華的話... 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 (申 30:9), 「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 (西 1:10)。 

ⅳ)罪使信徒失去成聖的祝福與賞賜,卻帶來 神嚴肅的管教。「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必蒙福... 綽綽有餘... 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 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 (申 28:1-15, 參來 12:5-10)。罪更使我們失去得勝者被提,作新婦,與主同王的賞賜(太 24,25 章;啟 19:7-8;啟3:21)。

面對罪帶來 4 方面的結果,我們務要認識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是為罪人「替罪代死」 ,除去罪工價之死,這就是得永生不至滅亡的應許,因「基督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加 3:13)。感謝主,當我們悔改信主,在基督裏成為新造的人,舊事已過卻變成新的,不再被定罪受死(包括過去未來的罪罰定死);並恢復與神新的關係;然而不可不知,悔改得救,罪帶來第一方面死的咒詛,是永遠被除去了;但信主後若不努力走成聖的道路,仍故意犯罪,必帶來罪第二第三第四方面的結果。因此老約翰勸信徒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 」(約壹 1:8-9),並鼓勵「凡從神生的,就不(繼續不斷按原主時態)犯罪,因為神的道(生命種)存在他心裏,他又不能(繼續不斷)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約壹3:9)。勸勉信徒要確實認罪與離罪,好讓「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約壹 1:7b)。這正是馬丁路德要說明的 Daily Repentance,每天在主前認罪悔改!

我們務要明白主救贖的目的,不單是赦罪免死,得永生,更是「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 作父神的祭司」 (啟 1:5-6);神不單要我們「稱義」 ,更是要我們「成義」、「成聖」 (羅 6:16,19);不單不定罪,更賜生命聖靈的律使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羅 8:1-2);不單得永生,更是「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 並且穿上新人... 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弗 4:22、 24)。這正是主耶穌向行淫時被抓的婦人所說的:「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約 8:11)。

加爾文論及中世紀天主教的敗壞,就是教會不聖潔。 同樣今天教會面對世俗主義與後現代的衝擊,許多事情都可以變成「無所為!」。信徒墮胎、同性戀、姦淫、偷盜都無所為,何必大驚小怪,神是愛,神早已赦免,卻不知神是愛,神也是公義聖潔的神。罪是何等可怕,使神的兒子付上寶貴的生命,接受了罪可怕死的刑罰。神對信徒犯罪絕不輕看,因審判是神的家開始(彼前4:17),就是主再來空中,在神家中被提與撇下的審判。所以,主提醒我們儆醒等候主再來,作良善忠心的僕人,作聰明的童女,燈滿了油,為主發光。否則將被撇下,落在大災難中,哀哭切齒,正如保羅所說:「他要受虧損,自已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一樣。」 (林前 3:15)

今天我們求教會復興,首要是復興教會的聖潔,因為神命令我們要聖潔(彼前 1:15-16,參來 12:14)。因為神命令我們要成為世上的光與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