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講道」  王偉成牧師

   『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林前14:1)

   『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林前14:31),『摩西對他說…惟願所有耶和華的百姓都是先知。』(民11:29;原譯)

馬丁路德於改教運動提出「聖徒皆祭司」(priesthood of all believers),信徒不必透過神父來認罪或告誡,個人可直接來到神的面前(作祭司)向神禱告認罪,而得到神的赦免與拯救。第二代的改教家(reformer)加爾文更進一步提出神在每一位信徒身上要恢復神的形象(imago dei),乃要每一位信徒作先知,祭司與君王(管理神所創造的世界:文化使命等)。神的僕人比爾漢蒙(Bill Hamon)觀察神在20世紀興起七大復興運動,成全聖徒,恢復教會全備的職事與恩賜,好在末世成全神榮耀的教會,大有能力為主作見證,廣傳福音。七大復興運動中,他以1980始的「先知復興運動」(第六大復興運動),最能造就教會眾聖徒。註1  中國教會如何來看先知運動復興的浪潮,能平穩的滑浪前進,不被一些歪風錯理吹斜或吹倒,讓我們務要回到聖經,以神的話作為每一復興運動的準則與指導。

一、先知的定義

 aybin"(prophet)翻成中文「先知」,易誤導他的職事是對人事物的預先知道,並發預言。其實 aybin" 原意是神的代言人(spokesman),神的出口者(mouth piece),是傳神言信息的人(forth teller),而非單傳預言的人(fore- teller)。同樣,ha'Wbn.(prophecy)常翻作「預言」,更好是翻作「傳言」(即從神來的傳言),或「信言」(即神信息之言)註2。故「先知」一詞宜翻作「傳言者」(即傳神言的人),或「信息者」(即傳神信息的人),並且「先知」原文字根有「宣告」(proclaim),「報告」(announce),「顯明」(manifest)與「上湧」(bubble up)等意。先知是神的代言人(出7:1),領受神信息之言,作神傳言出口(出25:22,耶1:9),是神親密的信差使者,湧流出神的話語信息。因此先知在舊約亦被稱為「神人」(撒上9:6),屬神與神親近的人;「耶和華的僕人」(王上14:18),服侍神領受神吩咐的人;「耶和華的使者」(messenger of God瑪3:1),作主的出口代言人;「先見」(seer撒上9:9),有靈感有看見的人。先知職事的功能是把神的心意向人宣告與說明,教訓神的律法與誡命(出24:12),並勸戒責備百姓的罪惡(王下17:13,耶7:25~26),與預言神的作為(對神百姓的審判與祝福,不同國家的興衰,個人與事件的預言,最重的彌賽亞救恩與國度的預言等)。

二、舊約先知的角色

在舊約第一位被稱為先知的是亞伯拉罕,「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創20:7)亞伯拉罕他被神呼召引導,出吾珥進迦南與神親密,被稱為神的朋友(賽41:8),他常獻祭敬拜求告神(創12:8,13:18),他領受神的異象(創15:1),神向他顯現說話(創17:1),神將「所要作的事」(滅絕所多瑪蛾摩拉)毫不隱瞞的告訴亞伯拉罕,而亞伯拉罕即站在破口,甚至不顧性命(二次求主不要動怒),拼命為二城百姓代求,終救回他的姪兒羅得與女兒。可是先知是有神呼召引導,與神親密,神常向他說話,舊約第一位典型(normative)的先知是摩西,同樣他有神清楚的呼召(出3:10),並能行神蹟見證神的差遣(出4:1~9,28~30),神面對面對他說話(民12:8),他領受神的誡命(十誡),律例(獻祭禮儀律法)與典章(民事律法),並教訓百姓遵守(出24:12)。他責備百姓的罪惡,更是常為他們代求(出32:11,32,民16:23,45)。摩西所領受的『信言』(prophecy)多數是教訓性的(prescriptive),但亦有部份是預言性的(predictive):例如摩西多次警告法老,預言災難的來臨(出8:1,20;9:1,13,11:4);他預言百姓必吃肉(鵪鶉)一個月(出6:11,民11:20-24);他向百姓預言在曠野漂流40年,並20歲以上者必倒斃在曠野(民14:29-39)。摩西以後的先知皆以摩西為楷模,多數是摩西『信言』(prophecies)的詮釋,特別以色列在被擄前的先知,本著摩西所領受的誡命律例典章,責備百姓的罪惡,宣告神的公義,呼召百姓悔改歸回,並警告百姓神的審判。總結先知的角色,基本是傳神的信息,然而按他們的工作的重點或信息的性質,可大概分為:治理性先知(如摩西、撒母耳),行神蹟的先知(以利亞、以利沙),話語性的先知(摩西、以賽亞、耶利米與十二先知),異象性(預言性)先知(但以理、以西結、撒迦利亞),禱告性先知(耶利米、但以理)。

三、新約教會時代的先知

「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徒2:17-18)在新約教會時代,不但救恩普及萬邦(可16:15),恩賜(charisma)更是普及神的眾兒女(弗4:7-8),特別先知講道的恩賜,是每一位基督徒多多少少能擁有(林前14:31),我們越加使用操練,越顯明。因每一位『基督徒』(Christ-ian)乃是『小基督』,像基督,作小先知,小祭司,小君王。然而,當注意現今教會時代先知的職分(office)與恩賜(gift)與基督、十二使徒和舊約先知比較,是屬『類比』的關係(analogous),而非『相等』關係(identical)。註3

『類比』的關係是指到耶穌、十二使徒與舊約先知,他們所有的恩賜與事工,如傳道、醫病、趕鬼、行異能、說預言(foretelling)等,在今天教會時代仍有『類同』的恩賜職分,並沒有停止(ceased),只是恩賜能力的程度與傳講內容的權威上有所不同(非相等)。因此現今的先知講論,沒有聖經正典與教義的權威(不像基督、使徒、舊約的先知),是有神的靈感,卻不是聖靈默示(inspired),乃是按著聖經給人造就,安慰,勸勉與引導;且非絕對無錯(infallible),故要慎思明辨與察驗(林前14:29,帖前5:21,特別預言性方面)。有關預言性(predictive)與隱密性知識(hidden)先知講論,是屬明顯神蹟性的恩賜(miraculous gift),如同方言的恩賜,重點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林前14:22),『證據』(sign)原文 shmei/on:即神蹟性的記號證據(徒2:22翻作『神蹟』 miraculous sign)目的是見證指明神的真實與大能,是對不信的人(慕道友)作信主的證據(sign),而對信徒卻不是ㄧ種『證據』性的作用,而是特殊恩典(special grace)啟示性的指引(參徒21:10-11),然而對一般信徒最需要的是先知『講道』,在神至聖的真道上造就,安慰,勸勉,教訓與督責(猶20,提後3:16),並領受聖道作主先知出口 林前14:1,31)。很可惜在今天先知的運動中(prophetic movement),許多信徒所追求的,是對自己的前程事業婚姻等找『先知』問『預言』(prediction),卻不曉得在新約時代,聖靈內住,澆灌,膏立信徒有先知,祭司,君王的地位,與神有直接禱告的特權,有聖靈直接的引導光照(羅8:14,加5:18),不必像舊約要找先知求問前程(撒上9:6)。註4

最後,深信神要藉此先知運動的復興,讓每一位基督徒看見自己尊貴先知的身分,更深的與主親近,更多的讀經,領受神的話語,常有聖靈的光照感動,作主的出口,傳羊福音,教導真理,建立主榮耀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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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Bill Hamon, Apostles, Prophets and the Coming Moves of   

     God, p105-112

註2 :『恢復本』聖經翻譯『先知』與『預言』分別為『申

言者』與『申言』,亦是很好的翻譯。

註3﹕Vern S. Poythress, “Modern Spiritual Gifts as Analogous 

      to Apostolic Gifts.” Journal of the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 39(Mar 1996):71-101

註4:當然先知個別性的『預言』(predictive prophecy),可

作參考印證,但不必過分追求,而取代你對神尋求話語光照的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