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研讀大綱(IV) 曾凡平牧師
第四講: 信心与行為(雅2:14-26)
引言: 1. 本段經文乃证明: 有信心而不产生行為, 只不过是字句、是無益、死的
信心.
2. 有信心而没有行为, 就像耶稣所咒詛的無花果树一樣, 只有葉子,而
無果子.
3. 正如人有身体而無灵魂, 是死人.
(一) 信心与行为的関係:
A. 信心(Faith)的意義(來11:1) –
“ 所望之事的实底” (实际Reality, 保証Assurance)
“ 未見之事的確据” (証明Proof, 確信conviction)
1. 無論遭遇何事, 繼續相信.
2. 自己能力有限, 全能的神能帮助我们
· 神是宇宙的創造主, 祂統管萬有.
· 神会看顧 , 祂不会忘記(賽49:15).
· 神为我们作事(耶32:17,27; 33:3).
3. 信心的榜樣: 英国孤兒之父莫勒的信心
B. 行為(Works)(太5:16; 7:20 ) –
当结出圣灵的果子(the Fruit of the Holy Spirit)(加522-23).
C. “信” 与 “行” 的関係:
1. 存乎中(內心) --- 信心; 形於外(外表) --- 行为
2. 信靠耶稣 , 重生得救 (信心); 结出圣灵的果子 ( 行为)
3. 船夫划船必須用双槳( 信 - 行 )
(二) 没有行为的死信心:
A. 無行为的死信心(雅2:17-18)
· 因信心而得生命 ; 藉行为而証明有了生命.
· 信心—行为(Faith—Works).
· 生命---行動(Life---Actions).
B. 口頭的信非真信, 因为魔鬼也信(雅2:19-20)
C. 真信耶稣 , 是將自己完全交託给耶稣(You totally commit yourself to Jesus Christ.)
D. 朋友有口頭朋友、酒肉朋友、関係朋友、知心朋友(真朋友) ; 基督徒也有真的、掛名的基督徒. 從聖經裡, 我們可看到三種真信徒:
1. 哥林多的信徒(嬰孩): 雖然信主 , 却仍在罪中活着, 幾乎看不出是信徒, 行事為人和不信的人没有多大分別, 有時还不如在亞當裡的旧道德的人.
2. 加拉太的信徒(肉体): 信主之後仍然依靠律法活着,拘守律法的條例、字句, 在肉体中遵行神的話. 因此终日嘆息肉体之中没有良善, 生活方面非常受压, 不得釋放. 因为他們靠圣灵得生, 却靠肉体行事, 是從恩典中墮落, 与基督隔绝了.
3. 以弗所的信徒(屬天): 靠主得救,靠主活着. 不给罪作奴僕, 也不受律法轄制, 心中釋放, 不負重担, 苦难也不能傷害他. 他的生活離地很高, 時時有神同在. 他是活在神的恩典中, 与基督一同復活, 一同坐在天上, 领受神所赐各樣屬天的福氣, 是走在基督的正路上的信徒.
(三) 有行為的真信心的例子:
A. 亞伯拉罕信神: 献以撒
B. 喇合接待探子: 放他們走
C. 保羅和雅各对称義的着眼点不同:
*保罗是從神的眼光來看: 称义的源头是 “信心” -- 強調 “信”.
*雅各是從人的眼光來看: 称义的结果是 “行為” -- 強調 “行”
* “信心” 是 “称义” (得救) 之 “因”.
* “行為” 是 “称义” (得救) 之 “果”.
结語: 傳道者之王(the king of preachers) 司布真牧師講到一大
樓起火的比喻:
* 孩子在第三層樓, 站在窗口那裡, 救火員正從梯子爬上去. 這
時孩子需要信心 –
第一步: 知道救火員正在窗口
第二步: 相信他有力量能救他
第三步: 跳下在救火員的手中
信耶穌要有信心:
第一步: 知道有位救人的耶穌
第二步: 相信祂能够拯救罪人
第三步: 把自己完全交託给主
“祂永遠的膀臂在你以下…” (申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