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同在
第一次談話 勞倫斯著
引語
這本小書是法國羅蘭地區尼哥拉.哈曼1先生的言論與書信集。他是下層社會的人,沒有什麽學問。曾當過兵,也作過隨從。他於1649年進巴黎的一所修道院做廚師。此後他改名爲勞倫斯2。他於1691年2月逝世,享年八十歲。
這�堣@共有四次談話,大概是他的朋友鮑夫3先生記錄的。還有十六封信,是他自己寫的。他的言論與書信,只注意一件事:就是與神同在不僅在祈禱時與神同在,就是在事務最忙的時候,也是念念不忘與神同在。他這樣做,讓他的生命越過越聖潔、越敬虔、越愛神。除神之外,宇宙和世界對於他,好像空白似的。有了神就有了一切。他的心常常充滿了神。他的光景,正像詩篇七十三篇25節所說的:“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他與神同在的經歷,有四十多年之久。他以這爲他的“寶貝”,所以孜孜不倦地勸別人。他的話,好像膏油,能使人的靈命滋潤。凡全心愛神的人,都會看見他話的寶貴。
第一次談話
(1666年8月3日)
我第一次會見勞倫斯先生的時候,是在1666年8月3日。
他對我說,當他十八歲悔改信主的時候,神曾賜給他一次特別的恩典,就是在那一年的冬天,他看見樹葉子凋零了,同時就想到在不久之後,葉子要再生,還要開花結果。他就很希奇神造化的能力。這印像在他�堶惚亄`、很有能力,也令他永遠不能忘記。因此他就完全撇下世界(參路14:33),矢志愛神。他第一次愛神的心非常堅強,雖然經過了四十年之久,他還不能說有否增加。
他曾作過富伯先生的僕役4,是一個沒有佳容美貌的粗人5。
他曾想進入修道院,借此來改良自己,但是神不應許,他也就在他當時的光景�堭o到了滿足6。
如果我們要享受神的同在,我們就得繼續不斷地和神交通;離開神的交通而思念瑣碎的小事是很愚蠢的。如果我們奉獻給神,得著神對我們生命的餵養和滋補,我們就要得著大喜樂。
我們應當生髮一個活的信心。小信實在是一件悲哀的事,我們當以信心作行爲的準則。可惜人總是以反復無常的奉獻來代替。教會的靈就是信心,有此就足夠使我們的生命臻于完美。
我們應當將我們屬靈及屬世的事一併交托神,尋求□的旨意,以成就□的旨意爲滿足,一切苦樂在所不計。因爲真正愛神的人,苦樂是一樣接受的。當你禱告覺得枯燥難受的時候,需要忠心,因爲神要借此試驗你的愛心,此時就當退回到神�堶情A單獨與神親密,你屬靈的生命就必大長進。
他對於世界的苦惱和罪惡,並不像從前那樣地驚奇,反而叫他希奇的,是他知道神能對付最大的罪人和罪惡。他只要爲他們禱告,並不覺得難受。
當我們退回到神面前的時候,有一件事應該注意,就是我們�堶悸滷◇�。因爲這屬魂的情緒能與天然的事物混雜,也照樣能與屬靈的事物相混。不過神會賜恩來光照那些誠心愛神的人。[如果我真心誠意地來事奉神,就可以隨時去同他(勞倫斯)交通,不要以爲這會麻煩他。但如果我並不是定意服事神的,就不要再去見他了。]**7
注釋:
1、NicholasHerman,1611-1691,出生於Lorraine。
2、“勞倫斯”法文爲“Laurent”,英文即“Lawrence”。他隱居的修道院屬Carmelite赤足行乞僧系統。
3、JosephdeBeaufort,任巴黎總教區的Vicar-General(牧師總長)。他于1691年出版《勞倫斯屬靈格言》,1693年出版《與神同在》。
4、William de Fuibert,法國國王大臣。
5、指勞倫斯認爲自己笨手笨腳,總是打碎東西。
6、意即他想爲自己的笨拙和過錯受罰,犧牲一切生活中的享樂,將自己的一生奉獻給神。但是神不允許,結果他在修道院的漫長歲月�堙A除了得到神賜的滿足,並未吃苦頭。
7、凡帶有**的段落,爲原中譯本所刪;本版增譯,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