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神國與進神國

子超

 

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這人夜裏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 神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跡,若沒有 神同在,無人能行。”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 神的國。”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里來,往哪里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翰福音3:1-8

耶穌沒有完全回答尼哥底母的問題,但對尼哥底母提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見神的國與進神的國。主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 神的國。”什麼叫做重生?人原來不認識神,犯罪作惡活在肉體中。當聽到了福音,認識到自己是個罪人,也知道耶穌是我們的救主,聖靈在他心中感動他,他就悔改接受了主做他的救主,這就是重生。約翰福音第113節:“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 神生的。”於是,神的國就在他心裏(路加福音17:21),這就是見 神的國。見神的國不等於進神的國,在教會中,太多這樣的基督徒。我記得,在我青年時代,常有人問另一基督徒:“你重生了嗎?”意思說:“你得救了嗎?”他們意味著重生就是得救。但是主耶穌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主耶穌又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因此,要進到 神的國,必須是從聖靈生的,才能進 神的國。這樣的人,才是一個得救的人。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說;“在人不能的事,在 神卻能。”(路加福音18:18-27)從上文清楚地看到,進到 神的國就是永生,進到 神的國才是得救。

人雖然重生了,但是還有許多舊造的生命。一個人原本很容易發脾氣,他信了主不會立刻就不發脾氣了,聖靈要在他心中不斷地用神的話來警醒他,教導他,使他漸漸地減少發脾氣的次數,變得溫柔、平和,這個過程可能是數月或者數年。其他許多舊造的生命也是照樣逐漸得到改變。這就是把肉體和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就結出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賜、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拉太書5:22-24)這樣的人,就是屬靈的人,這樣的人才能進到 神的國。